发布日期:2024-07-30 20:03 点击次数:189
近日,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,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。
违法事实显示,2024年2月6日,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《转办函》线索转办,反映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,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,并使用“用椰子擦乳”“南太平洋美女很少‘飞机场’”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,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,同时附有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电子数据固定文书。
龙华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,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二项、第七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,遂依法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5月9日晚,海南椰树集团发布声明回应,称在“椰树”自己的官网上转载“用椰汁擦乳”,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却被罚40万,有“一担心”“两不服”。
5月10日,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就此事向记者表示,此次处罚之后,椰树集团撤销了相关广告,罚款也要求企业限期缴纳。如果处罚之后还有此类行为发生,监管部门会进一步跟进。对于椰树集团多次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,该工作人员指出,“确实一直在罚,也有很多人投诉,监管部门是秉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在处理”。
点 评
如果椰树集团真觉得罚款有问题,完全可以按照程序提起行政复议。在被处罚之后,既乖乖交罚款,又不行政复议,还要在舆论场强势发声温州配资,可以说也是一种“擦边”行为。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反对“擦边”、用脚投票的时候,椰树集团也就再没法一条道走到黑。